人際交往中不要太過熱情

人際交往中不要太過熱情



不要對人太好了!對一個有勞動能力、理智健全的人來說,獨立、付出都是內部的需要。

人際關系中如果不能相互滿足某種需要,那麼這種關系維持起來就比較困難。



在卡耐基成功人際交往思想中,很重要的就是要遵循心理交往中的功利原則——這一原則是建立在人的各種需要(包括精神的、物質的內容)的基礎上,即人際交往是滿足人們需要的活動。

心理學家霍曼斯早在1974年就曾經提出人與人之間的交往本質上是一種社會交換,這種交換同市場上的商品交換所遵循的原則是一樣的,即人們都希望在交往中得到的不少於所付出的。

其實有止是得到的不能少於付出的,如果得到的大於付出的,也會令人們心理失去平衡。



人際交往要有所保留,初入社交圈中的人常犯的一個錯誤就是「好事做到底」,以為自己全心全意為對方做事會專關系融洽、密切。

事實上並非如此。

因為人不能一味接受別人的付出,否則心理會感到不平衡。

「滴水之恩,湧泉相報」,這也是為了使關系平衡的一種做法。

如果好事一次做盡,使人感到無法回報或沒有機會回報的時候,愧疚感就會讓受惠的一方選擇疏遠。

留有余地,好事不應一次做盡,這也許是平衡人際關系的重要准則。



留有余地,適當地保持距離,因為彼此心靈都需要一點空間。

如果你想幫助別人,而且想和別人維持長久的關系,那麼不妨適當地給別人一個機會,讓別人有所回報,不至於因為內心的壓力而疏遠了雙方的關系。

而「過度投資」,不給對方喘息的機會,就會讓對方的心靈窒息。

留有余地,彼此才能自由暢快地呼吸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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